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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含辛集、定州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设局)、交通运输局、水利(水务)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我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,并统筹各类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安排,经研究,决定将2021年度河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由2021年7月25日调整为2021年11月7日。2021年11月1日至6日,报考人员可登陆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。
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河北省交通运输厅
河北省水利厅
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1年6月15日